汶川大地震自5月12日发生以来,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政府投入大批力量投入抢险救援以及灾后重建等工作,灾后重建摆在了很多人面前,面对破败不堪的城市、面对满目疮痍的房屋、面对已经面目全非的家,重建摆在了每个受灾家庭面前。在重建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就是保险索赔,人身伤害有人寿保险、不动产有财产保险、汽车有车辆保险,而就汽车保险而言,又有多少人认真阅读过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又有多少人知道遇到这样的天灾人祸,你的爱车是否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呢?中国的保险业还需要做些什么跟国际接轨呢?这些都是震后我们需要思考的。
在地震之后很多车主的爱车受到损伤,记者调查了四川、重庆等地的4S店及修理厂,近几天已经开始准备灾后重建的市民陆续将在地震中受到损害的车辆运送到了4S店内进行维修。很多车主认为自己的车辆已经购买了“全险”,保险公司理应予以索赔,但是“全险”只是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责任及不计免赔等险种。而即便投保“全险”,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会不赔付,这种例外的情况,就包括地震、战争等等,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据编辑部四川站记者了解目前因地震受到损坏而到4S进行维修的车辆,车主可以先报案,通知保险公司前来查勘、定损并做记录,但是否赔付还要等有关部门的通知。有消息称,保监会等单位正在讨论这次地震给保险投保人带来的损失如何赔付以及车辆是否可以得到赔偿等相关事宜。
5月23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中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作为保险公司,就是要通过收取一定的保险费从而保障被保险人在不可预知的灾难面前的财产安全,有媒体撰文估算,此次汶川大地震带来的经济损失可能会高达1900亿人民币,而该媒体调查国内保险业迄今为止支付的保险赔款却仅有8782万元,这样粗算下来,保险业在此次地震赔偿的金额不足千分之一。在美国,911事件后,美国的保险业总赔偿额超过1000亿美元,占整个事件所有损失的51%。保险公司应该在灾难面前起到应有的“保障风险”作用,而不是让国家及人民来承担这样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但要提高对社会的责任感,更应该提高其自身抵御灾难的风险能力。我们不希望看到家破人亡,我们同样不希望看到哪家保险公司破产。《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从中不难看出,国家及相关部门还是本着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为主的。所以也希望保险行业及各家保险公司能够真正做到以保障投保人利益,而不是将其他利益放在第一位。
从1980年保险业恢复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就以近乎神速的增长势头突飞猛进,平均每年36%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同期GDP9%的增长速度,在这样飞速的扩张背后,使得一些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偿还能力充足率一直伴随着保险业的发展,资本金先天不足、保险金运作一直受到限制等问题使得中国的保险公司在偿还问题上总是抬不起头。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保险公司只得在投保审核、条款等方面做文章,大多数普通消费者可能并不了解其中的内幕。保险公司为了规避其应该承担的风险,在投保审核上从严,上一年理赔率高的、有不良记录的都将会保险公司“拒之门外”;在条款上将一些高风险、高损失、高赔付率的问题列入免责条款,以这样的方式规避自己的风险。
作为车主,我们也需增强保险意识。现在国内虽然没有为地震而设置的专项保险,但其他的意外情况还是可以通过保险来保障安全规避风险的。车主应按照当地及自身情况为自己选择好保险种类,而不是简单的将每年的车险交给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来“打理”。在雨水多的地区,市民应向保险公司咨询有没有因洪水或大雨造成的车辆损害而赔偿的专业险种,来规避这些意外所造成的风险。车主还应了解各种出发时间来临时应如何应对,前几年北京城的一场大雨让很多车辆都困在了水中,有些车主在事发后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让专业人员指导其处理,有些驾驶员则在水中车辆熄火的情况下再次尝试启动车辆,这样的误操作致使汽车发动机受到损害,且保险公司还不予理赔。作为车主,要了解一些必要的行车知识及保险条款规定,对爱车负起责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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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台枫








